经自评、线上评估和实地抽查评估等环节,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其中,上海一级馆共18个,二级馆共2个。
一级馆(18个)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上海市雅庐书场)
上海市徐汇区文化馆
上海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上海市长宁民俗文化中心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馆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馆
上海市闵行区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文化馆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馆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文化馆
上海市金山区文化馆
上海市松江区文化馆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馆(上海市奉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馆
二级馆(2个)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馆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文化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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